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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通知

2013-2014学年研究生特别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30 点击数:1101

亲们 特别奖学金申请工作开始了  请及时登录院公共邮箱查看相关文件,通知如下

各同学:
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评审工作是研究生年度评优评奖工作的一部分,也是加强学风建设、鼓励先进、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特色发展的重要环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
1、评选对象
具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籍的二年级(含)以上硕、博士研究生,且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荣誉(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与申报)。
2、指标及额度
2013-2014学年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共有83个指标,推荐评定指标分配(见附件1),设奖单位及设奖情况(见附件2)。
3工作程序
(1)评审工作根据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进行,工作程序为“研究生本人总结、申报,基层班级评选,各单位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推荐,校特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每个学生可同时申报两项以内的各类特别奖学金。
(2)各学院在申报评选的基础上,将推荐名单根据学院评审情况从最高分到最低分排序,并按评审成绩推荐申请高额奖项名单(奖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为高额奖学金,高额奖学金可推荐名额详见附件一,高额奖项推荐名额不含海拉奖学金)。
(3)中航技奖学金、中航机电奖学金由设奖单位组织评审,其余高额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评审采用差额方式,评审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根据设奖单位要求,海拉奖学金名额单列。自动化学院、机电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分别推荐7名研二学生申报,由设奖单位单独组织评审,按1:2差额评出10名获奖学生。(未获奖学生不再参评其他特别奖学金)。
4、材料要求
(1) 申请人需填写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标注申请高额奖学金的学生,电子版发至邮箱cmeefdy@163.com;
(2) 申请中航技奖学金的学生还需填写中航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附件4),该评审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两张近期标准2寸彩照
(3)学院推荐申请高额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供13-14学年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或论文录用通知以及其他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材料要求简单制作封面,标注学院、学号、姓名、专业等信息,与证明材料简易装订交15-B309;
(4)申报海拉奖学金的学生填写海拉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5),要求同(2)。
 
二、注意事项
1、已进入2014级博士的硕博连读生,不予参评;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在职研究生。
3、申报人申报材料有效期从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包括已收到论文录用通知),不在有效期的材料不需要提交。
4、硕士生、博士生原则上按3:1的比例申报;
    5、特别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6请申请的同学于10月8日中午12:00前将所有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B309,电子材料发至cmeefdy@163.com(格式:姓名+学号+专业+XX奖学金)。
 
附件:1.2013-2014研究生特别奖学金推荐评定指标分配
2.研究生特别奖学金设奖情况
3.研究生特别奖学金汇总表
4.中航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
5.海拉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机电学院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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